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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移秘〔2010〕78号

 

关于切实解决好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

    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以来,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项目运作,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稽察情况看,不少地方存在着制度执行不严格、实施管理不到位、管理环节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为确保后期扶持项目规范运作、移民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现就切实解决好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前期工作问题。一是严格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主体。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质量,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指导项目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文件的编制工作。其中,总投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总投资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行业管理部门参照项目行业规范编制;总投资20万元以下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可委托相关专业人员参照项目行业规范编制;移民培训项目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分户实施项目以村为单位,在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指导下由项目所在的村委会编制实施方案。二是严格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查要求。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前,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或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评审。要坚决杜绝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和评审由同一单位承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项目审查时,要重点对工程量真实性、造价合理性和资金构成及来源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委托原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对于虚增工程量、虚列工程投资的项目要坚决退回重编。

    二、关于公示通告问题。一是严格公示通告制度。所有使用库区移民资金的项目,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上报前必须实行公示;收到年度计划批复文件后必须进行通告。公示和通告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移民提出异议,应对相关情况作出具体说明。项目建设只涉及单个移民村的,项目在建设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墙)上进行公示和通告;项目建设涉及多个移民村的,项目应在建设所涉及的多个移民村村务公开栏(墙)上进行公示和通告,切实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要坚决杜绝仅将公示和通告在室内张贴拍照、敷衍应付上级检查的假公示、假通告行为。二是规范公示通告内容。公示和通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主要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项目公示和通告的具体内容要与项目上报时和年度计划批复文件中的有关内容相一致,项目公示时的库区移民资金金额应明确是拟向上申请的资金数额,项目通告时的库区移民资金为年度计划实际批复下达的资金数。要杜绝在公示和通告中只列出项目名称,而未列出具体内容、金额及构成,或通告内容与计划批复不一致等情况的发生。 三是收集公示通告资料。项目责任主体在进行项目公示和通告时,要对公示和通告情况进行拍照,其中,一张为近照,可看清项目公示和通告的具体内容;另一张为全景照,可辨清公示和通告张贴的具体地点。公示和通告的资料和照片要收集存档。

    三、关于实施方式问题。项目责任主体在收到移民管理机构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后,要根据项目情况及早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一是项目责任主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总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权部门要求要实行招标的项目,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不得采取拆分项目、降低造价等方式规避招投标。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管,对按规定要实行招标而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不得拨付项目资金。二是按规定不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主体自行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其中,采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由项目责任主体组织进行,参加人员包括村两委负责人、移民代表、乡镇分管领导、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等,确定情况要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项目责任主体自行组织移民群众实施的:由项目责任主体研究确定,研究的过程要邀请移民代表参加,研究结果要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自行组织移民群众实施的项目,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开工前要拟定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建设做出具体安排,包括参加建设人员、建设时间进度、资金使用、质量要求等。三是移民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由移民管理机构(乡镇)自行组织实施和由移民管理机构委托有培训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两种。

    四、关于合同管理问题。项目责任主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后,要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一是规范合同签订内容。合同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具体到建设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条款。在合同内容存在中标价与合同价签订不一致、条款不明确未体现具体工程量、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不一致、合同上总承包价不明确、内容涂改、责任主体与施工单位法人未签字及盖章、没有合同签订时间等情况的,均属于无效合同。要坚决杜绝以虚假合同套取移民资金行为的发生。二是规范合同签订主体。招投标工作完成后,项目责任主体要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项目责任主体不得与非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不得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又与另一自然人签订补充协议。三是按规定不需要进行招标、由项目责任主体采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同样要按上述要求由项目责任主体与施工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或协议。四是移民管理机构委托有培训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移民管理机构也要与培训单位签订规范的委托培训合同或培训协议。

    五、关于监督方式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监督管理是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证。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责任主体必须确定项目实施监督的具体方式。一是由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监理,包括总投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权部门要求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二是按规定不需要实行工程监理、由责任主体负责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项目。责任主体要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中要有1名(含1名)以上移民代表,管理小组成立的过程和确定的结果要形成文字记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在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形成质量监督意见。

    六、关于工程监理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监理制度。按规定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二是规范监理合同签订主体。按照一项目一委托的要求,项目实施监理前,必须由项目责任主体与受委托的监理单位签订规范的委托监理合同。不得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统一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三是认真做好施工监理。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指导项目责任主体督促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等进行严格把关。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施工,若更改图纸、变更设计的要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并报告项目责任主体,由责任主体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应由项目责任主体、施工单位、现场监理共同认可。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等。监理任务完成后,监理单位要出具真实、有效的综合监理报告。

    七、关于竣工验收问题。一是统一项目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工作分为自验、初验和终验。其中,移民资金投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项目的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并经项目责任主体认可后,由项目责任主体向县级移民管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项目初验合格后报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查通过后报省移民开发局组织项目终验。移民资金投入100万元以下项目的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并经项目责任主体认可后,由项目责任主体向县级移民管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项目初验合格后报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由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项目终验。二是严格项目验收内容。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档案资料情况和“库区资金扶持项目”标志牌设立情况等。凡未设立“库区资金扶持项目”标志牌(培训和分户实施项目除外)、未完成设计建设内容或未经审批自行变更建设内容、未按要求实行工程造价审核、未完成档案资料收集的项目,不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切实把好项目验收关,严禁验收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规范验收报告内容。项目验收后,终验组织单位要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要签署项目验收鉴定书;验收不合格的,待整改完成重新验收合格后,再出具项目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内容要真实反映项目实施完成的工程量、投资及资金构成、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等情况,验收组织单位、参加验收单位及验收人员要出具验收意见并签章。

    八、关于档案管理问题。一是统一归档范围。后期扶持项目要求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文件,省、市移民管理机构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年度计划和预算批复文件,公示、通告、标志牌、决算情况公示、项目建设现场照片资料,招标公告、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招投标资料, 施工合同或项目实施计划,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资料,项目变更资料,工程造价审核意见,项目决算报告,施工单位自验报告,申请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初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验收鉴定书等。其中,移民培训项目要求归档的资料包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培训预算、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决算、培训总结。二是明确收集主体。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和项目责任主体要共同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其中,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收集的有: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公示、通告、标志牌、决算情况公示、项目建设现场照片资料;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文件资料;施工单位自验报告、工程造价审核意见、项目决算报告、申请项目验收报告等。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收集的有:项目前期工作文件评审意见及批复文件、年度计划和预算批复文件,项目初验报告、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等。三是统一整理要求。项目档案统一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整理。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项目资料认真核对的基础上,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每个项目档案要按规范装订成卷。整理归档的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对于数据统计不准、时间填写错误、工程内容不全、签章签字缺漏的资料要认真核对、修订补充后,才能整理归档,确保项目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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