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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移文〔2006〕119号
 
 
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
     为统一宣传口径,现将《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问答》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政策问答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17号)。这对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为了把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移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下发实施。
     为了帮助广大移民群众更加全面正确地理解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我们根据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编写了这本《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问答》,供广大移民群众阅读使用。
     由于时间仓促及编者水平所限,错误和疏漏在所难免,因此移民群众对《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问答》中尚未涉及而又需要了解的问题,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当地移民管理机构咨询。
 
编  者      
二○○六年十月

 
  
 
 
一、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
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2、我省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是如何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
4、为什么要完善后期扶持政策?
5、为什么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6、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二、我省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7、我省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8、为什么要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
9、解决水库移民问题主要有哪些任务?
10、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11、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中长期目标是什么?
12、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13、什么是“三个统筹兼顾”?
14、为什么要坚持“三个统筹兼顾”?
15、为什么要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16、为什么要坚持“不算老账、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17、为什么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和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18、为什么要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19、为什么要坚持全省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和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办法?
 
三、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标准
20、后期扶持的范围是什么?
21、我省已经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具体如何界定农村移民?
22、为什么将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23、什么是水库移民原迁人口和水库移民现状人口?
24、为什么把扶持对象确定为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原迁人口?
25、为什么中央对各省(区、市)2006年6月30日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26、为什么后期扶持期内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政策由各省(区、市)自行决定?
27、为什么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28、后期扶持的标准是多少?
29、后期扶持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四、后期扶持人数核定
30、我省后期扶持移民人数的核定原则是什么?
31、我省原迁移民人数是如何核定的?
32、我省现状移民人数是如何核定的?
33、我省后期扶持人口今后变化如何处理?
 
五、后期扶持人口登记
34、中央明确规定哪些对象不能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35、我省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原则是什么?
36、我省后期扶持人口哪些属于登记到户对象?
37、我省后期扶持人口哪些属于登记到移民村对象?
38、我省后期扶持人口中符合登记到户的对象如何登记?
39、我省后期扶持人口中符合登记到移民村的对象如何登记?
40、我省后期扶持人口的登记要经过哪些程序?
41、我省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42、如何加强对人口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
43、人口登记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44、移民群众如何配合做好人口登记工作?
六、后期扶持方式
45、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什么?
46、为什么在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
47、我省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8、我省确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什么?
49、我省为什么要采用资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后期扶持方式?
50、资金直补对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51、项目扶持对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52、直补对象人口变化如何处理?
53、对落实资金直补方式的有哪些要求?
54、对落实项目扶持方式的有哪些要求?
 
七、后期扶持规划编制
55、什么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56、资金直补规划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58、我省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59、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60、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61、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有什么要求?
62、省、市、县三级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中各自承担什么任务?
6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是什么?
6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如何实施?
65、如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
66、什么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67、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有什么要求?
68、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有何区别?
69、企业如何对口帮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
70、如何解决中央直属水库遗留问题处理六年规划项目的衔接问题?
 
八、后期扶持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
71、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原则是什么?
72、后期扶持资金筹集为什么要实行全国统筹?
73、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74、原有的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如何处理?
75、我省的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到人如何发放?
76、我省的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到人如何领取?
77、移民个人银行存折遗失怎么办?
九、后期扶持政策的公开 
78、后期扶持政策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79、后期扶持政策必须在什么范围内公开?
80、人口登记过程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81、人口登记过程有哪些程序要公开?
82、后期扶持方式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83、后期扶持项目选择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84、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85、后期扶持政策的公开有哪些办法?
86、后期扶持政策公开的分级责任是指什么?
 
十、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其他方面
87、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时间如何安排?
88、如何解决非农业安置移民的困难问题?
89、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90、为什么小型水库移民不纳入扶持范围?
91、如何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
92、如何解决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影响问题?
93、我省选择哪两个库区为试点库区?
94、我省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95、我省实施后期扶持政策出台了哪些配套文件?
96、我省与华东地区兄弟省市如何开展省际沟通的?
97、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98、如何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的作用?
99、我省对严格执行水库移民政策法规严肃工作纪律有哪些具体要求?
100、移民群众如何了解咨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问答
 
一、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
 
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中型水库是指水库库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水电站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利水电工程。
2、我省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省修建的大中型水库有200多座,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是如何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
答: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专门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及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省委、省政府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也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发展生产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农村移民解决搬迁安置后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自1996年以来,全省有27个水电站实施了后期扶持政策。古田溪、池潭、华安、南靖、安砂、山美、东张、东圳、惠女、峰头、东溪等11座水库移民存在的生产生活问题,也先后于1999年、2002年纳入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的范围。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还制定和实施了一些有利于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
4、为什么要完善后期扶持政策?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也形成了数以千万计的移民,他们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国家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对移民问题十分重视,采取了许多扶持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提高。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水库移民问题没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到整个农村稳定和社会和谐,影响到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移民工作以及原有的移民政策不能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应对原有的水库移民政策进行完善。后期扶持政策作为水库移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作相应调整。
5、为什么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答:第一,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些为调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第二,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为加大移民投入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三,50多年来我国水库移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移民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为政策调整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6、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完善后期扶持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我省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7、我省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贯彻落实好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始终把解决移民当前温饱问题与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结合起来,把运用国家帮扶政策与动员移民自力更生结合起来;通过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及各项工作到位,使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逐步建立起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库区移民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稳定和谐。
8、为什么要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
答:由于受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财力等因素的制约,以及长期以来对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认识的局限性,使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至今仍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对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也造成了部分水库生态环境的恶化。现在,我们提倡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践行执政为民的需要,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全面总结。
9、解决水库移民问题主要有哪些任务?
答:一是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困难;二是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三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10、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答:近期目标是,用5年时间,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和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使移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11、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中长期目标是什么?
答:中长期目标是,到2026年,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完善和加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大部分的移民村达到省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
12、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严格执行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依法依规贯彻落实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解决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的利益;三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结合起来;四是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五是坚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听取安置区移民村群众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六是坚持采取直补到人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扶持方式;七是坚持全省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和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办法。
13、什么是“三个统筹兼顾”?
答:指在这次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统筹兼顾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统筹兼顾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14、为什么要坚持“三个统筹兼顾”?
答:所有的大中型水库移民都为国家建设大局做出了贡献。但是过去对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实施的后期扶持政策不一致,使移民不能从整体上受益。因此,新的后期扶持政策把对象扩大到全部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实行统一的扶持政策。
15、为什么要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答:这是我国的国情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移民政策。一是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我国单个工程的水库移民数量众多,难以承担集中赔付的压力。二是我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这种产权性质决定了土地补偿不能完全采用市场化的办法。三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移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四是落实开发性移民方针,解决移民长久生计、帮助移民更好地发展经济的必要措施。
16、为什么要坚持“不算老账、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答:由于历史和政策等方面原因,1985年以前建设的大中型水库,采取“先生产、后生活”的做法,淹没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助标准低,一部分水库甚至没有补偿补助。1986年以后,国家逐步实行了淹没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助政策,于是一些移民要求国家按照新的补偿补助政策,对1985年以前水库的淹没实物进行补偿,对这时期移民的搬迁安置进行补助。针对这些情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56号),明确规定,我国处理1985年以前的大中型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不能简单地算老账、搞退赔,也不能按新标准重新补偿。这次落实后期扶持政策,也应坚持不算老账、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的原则,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在政府的扶持下,充分调动移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逐步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17、为什么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和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答:一方面,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移民处于绝对贫困之中,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十分迫切。另一方面,整体上提高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解决移民群众的困难,应当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注意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只有解决了长远发展问题,移民才能真正脱离贫困。
18、为什么要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答:国家帮扶为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是必要的。但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移民贫穷和库区落后状况,还得靠移民自力更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输血”为“造血”,将国家的帮扶与移民自身的努力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把国家帮扶作为加快发展的契机,消除消极埋怨情绪,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立、自信、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通过共同努力实现水库移民的安居乐业。
19、为什么要坚持全省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和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办法?
答:移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如果没有统一的政策,势必造成不同地区、不同水库移民的互相攀比。所以,制定全省统一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但各地情况各有不同,在具体措施上又不能搞“一刀切”,还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水库移民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各级政府是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只有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起责任,才能把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
 
三、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标准
 
20、后期扶持的范围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范围为:经核定的全省水库库容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水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库建国以来至2006年6月30日止的农村农业移民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批准新开工建设的水库实际动迁的农村农业移民人口;我省接收安置的三峡工程外迁农村农业移民人口。
21、我省已经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具体如何界定农村移民?
答:我省是全国12个实行统一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省份之一,目前已经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是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为农业户口,且现在仍从事农业生产的水库移民。
22、为什么将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答:一是水库移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村移民;二是农村移民失去了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目前生产生活仍很困难,是当地农村的主要贫困群体;三是中央把“三农”工作放在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三农”工作中难点和重点之一就是水库农村移民。
23、什么是水库移民原迁人口和水库移民现状人口?
答:水库移民原迁人口,是指水库完工时实际动迁的移民人口。一般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动迁人口为准。
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对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完工的水库,是指原迁移民再加上水库完工时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移民自然增长的人口。对于2006年6月30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以及今后开工建设的水库,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和原迁人口是一致的,都是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动迁人口。
24、为什么把扶持对象确定为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原迁人口?
答:由于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绝大多数是上个世纪建成的水库产生的,生产生活安置水平相对较低,对移民后代的影响较大。2006年7月1日,国家开始实行新的移民政策,特别是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水库移民前期补偿补助标准将得到较大的提高,移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更大的改善,移民搬迁后能够较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因此,把扶持对象确定为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原迁人口。
25、为什么中央对各省(区、市)2006年6月30日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答:一是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搬迁的水库移民数量庞大,且历史沿革较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央同意按照繁衍至今的现状人口予以核定;二是后期扶持人数相对稳定,便于管理和操作;三是有利于统一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保证后期扶持资金实施总量包干管理。
26、为什么后期扶持期内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政策由各省(区、市)自行决定?
答:一是我国地域辽阔,各省情况千差万别;二是移民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移民现状、政策延续性以及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三是照顾到各地情况的差别,给地方处置问题留有余地。
27、为什么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答:由于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曾经享受过农业户口享受不到的政策、福利待遇,性质上与农业户口的移民有本质的区别,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此次政策调整不再将其纳入扶持范围。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8、后期扶持的标准是多少?
答: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标准为600元。
29、后期扶持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新建水库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后期扶持人数核定
 
30、我省后期扶持移民人数的核定原则是什么?
答:以国家有关移民政策为准绳,以经批准实施的移民安置规划为依据,以具体水库为基本单位,以装机容量和水库库容量为标准,以设区市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递增系数,全面、准确地核定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人数。
31、我省原迁移民人数是如何核定的?
答:原迁移民的核定,坚持以原始的规划设计文件为依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移民人口为原迁移民;对于没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原迁移民的核定以搬迁时登记在册的移民人口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档案资料确定的移民人口为依据;生产安置人口的核定,要严格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为依据。
32、我省现状移民人数是如何核定的?
答:(1)2004年底前已经完成移民搬迁的水库,以核定的原迁人数为基础,从竣工之年起至2004年底的现状移民人数,按各设区市的人口平均年增长率核定;(2)2004年底尚未竣工的和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开工的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移民人口即为现状移民人数;(3)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自然递增的移民人数,按全省2004年人口增长率推算核定。
33、我省后期扶持人口今后变化如何处理?
答:(1)建国后至2006年6月30日前的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此后自然变化的人口按“多不增、少不减”的原则处理。(2)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批准新开工建设的水库,列入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按照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每年核定一次。
 
五、后期扶持人口登记
 
34、中央明确规定哪些对象不能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答:不能登记为扶持人口的对象是: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35、我省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原则是什么?
答:以国家有关移民政策为依据,以农村农业户口为前提,以已核定的列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人口为基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注重实据,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
36、我省后期扶持人口哪些属于登记到户对象?
答:全省大中型水库现有农村移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登记到户对象:(1)列入移民安置规划,在建时搬迁的至今户口仍在册的原迁移民人口;(2)列入移民安置规划,能够登记到户的淹地不淹房移民人口;(3)原迁移民中,户口临时迁出的现役士兵、大中专在校生;(4)安置在我省且目前户籍仍在移民安置地的三峡工程在册原迁农村移民人口。
37、我省后期扶持人口哪些属于登记到移民村对象?
答:全省大中型水库现有农村移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登记到移民村对象:(1)在原迁移民基础上,因出生、婚娶、随婚娶和依法收养等自然因素而新增的农村农业移民人口;(2)列入移民安置规划,无法登记到户的淹地不淹房移民人口。
38、我省后期扶持人口中符合登记到户的对象如何登记?
答:原迁移民人口,以户为基本单位,采取以列入移民安置规划在建时的搬迁底册和现在册户口逐户核对的办法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原迁移民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编号、户口性质、户籍所在地、职业、登记对象类型、搬迁时间、搬迁前后住址等。登记表由现移民户主签章认可。符合登记到户条件的移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登记时间地点以当地政府通告为准。
39、我省后期扶持人口中符合登记到移民村的对象如何登记?
答:符合登记到移民村的对象,以移民村为基本单位,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搬迁时间、淹没实物、移民人数等。登记表由移民安置地村委会签章认可。
40、我省后期扶持人口的登记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登记到户的程序:由符合登记到户条件的移民户主提出申请,村委会负责登记,户籍管理机关审核并张榜公布,群众确认无误后,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汇总,县级人民政府审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2)登记到移民村的程序: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登记,登记表由移民安置地村委会签章认可,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汇总,县级人民政府审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3)跨县外迁安置的移民,由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按以上两款规定程序登记报批。为了便于操作,在人口登记过程中,集中安置的移民由迁入地政府负责登记,零星安置的移民回原籍登记。
41、我省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要将省里核定的后期扶持人数登记落实到具体移民村或移民户。实行资金直补到人的,必须登记到户,核实到人;实行项目扶持的新增移民人口和列入移民安置规划的淹地不淹房等无法登记到户的移民人口,其人数必须登记到移民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42、如何加强对人口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
答:登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移民部门具体负责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公安、民政部门负责搞好移民户籍查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执纪,加强监督;财政部门负责登记工作经费保障;工程建设管理、设计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水库移民工作组,具体承担人口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人口登记结果要自下而上逐级汇总,汇总成果应由村、乡、县、市各级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
43、人口登记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在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过程中,要坚决依法依规,切实把好登记工作质量关,对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登记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经领取资金补助的,如数追回,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对伪造移民身份、虚报移民人口等弄虚作假行为,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4、移民群众如何配合做好人口登记工作?
答:移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符合登记到户条件的移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移民群众如果违背政策,无理取闹,干扰阻挠登记工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后期扶持方式
 
45、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什么?
答: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46、为什么在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
答:后期扶持主要是为了解决移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移民的合法权益,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必须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同时,移民村原住村民为安置移民生产资料被调整,为适当照顾他们的利益,也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
47、我省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符合中央要求,适合福建实际,体现移民意愿,有利维护稳定,便于操作实施。
48、我省确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什么?
答:(1)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在建的水库移民:对符合条件、属于登记到户的移民人口实行资金直补,对符合条件、属于登记到移民村的移民人口实行项目扶持。(2)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批准新开工建设水库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全部实行资金直补。(3)我省接收安置的三峡工程外迁农村移民全部实行资金直补。
49、我省为什么要采用资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后期扶持方式?
答:因为实行资金直补到人是有条件的,1985年底前的移民多以“一平二调”的方式安置,安置区原住村民的利益损失并没有得到合理补偿,如果只给移民直补,对原住村民有失公充;还有一些列入移民安置规划的淹地不淹房的人口虽然核定了移民指标,但没有落实到人,采取直补到人的方式不好操作。对这两种情况,一般需采取项目扶持的办法。同时这种后期扶持方式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直补面较广;(2)全省采取同一政策,减少了不同水库之间由于政策不一致而产生的互相攀比行为;(3)“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合情合理;(4)直补对象的身份相对容易认定;(5)相对减少矛盾,有利于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6)扶持效果比较好。
50、资金直补对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答:以列入扶持范围水库移民的搬迁底册或补偿底册为基础;以目前仍在册的原迁移民登记结果为依据。
51、项目扶持对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答:以登记到移民村的移民人数为依据。
52、直补对象人口变化如何处理?
答:在扶持期内,列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总人数保持不变。对于各种因素转为非农人口和死亡的直补对象要及时核减,同时相应增加项目扶持的移民人数。
53、对落实资金直补方式的要求有哪些?
答:凡列为直接补助对象的移民,按人头建立档案,设立账户,按季足额发放,具体对象和人数省里每年审定一次,县级随时审核。
54、对落实项目扶持方式的要求有哪些?
答:以县为单位,移民村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凡是列入规划的项目须经过绝大多数移民同意。
 
七、后期扶持规划编制
 
55、什么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答:指列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600元后期扶持资金的规划,作为我省安排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和依据。规划的内容包括直补资金的发放方案、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生产等方面的项目。具体划分为资金直补规划和项目规划两部分。
56、资金直补规划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按照《福建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办法》规定的登记条件、登记方式,登记程序,拟定直补对象名单,按照规定程序经公示、审核、审批后,确定为资金直补发放的移民对象。对享受资金直补的移民要建立个人档案,并录入本县(市、区)直补移民信息化管理系统,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水库,搬迁时间,所属乡(镇)、村,银行账号,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在本规划中要列出所有资金直补对象名单,并以移民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对直补资金发放的效果及其相关影响进行分析;对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进行说明。
    57、项目规划包括哪些扶持范围?
答:共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1)农村饮水;(2)农村道路;(3)农田水利;(4)农村沼气;(5)乡村建设和环境整治;(6)社会事业;(7)种植业;(8)养殖业;(9)培训就业。
58、我省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增加移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把解决移民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结合起来,把国家帮扶和移民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推进海峡西岸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9、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答:我省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原则是:(1)以人为本,科学规划。(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3)因地制宜,量力而行。(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5)尊重民意,阳光操作。(6)做好衔接,协调发展。
60、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2)《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4)《水利部关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大纲》;(5)《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6)《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7)《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工作大纲》;(8)福建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61、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以县为单位,以水库移民村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落实到户、受益到人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密切配合进行编制。原则上每五年编制一次规划。
62、省、市、县三级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中各自承担什么任务?
答:(1)省移民开发局负责对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负责制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工作大纲及编制细则,开展规划编制的培训,对各设区市上报的县(市、区)规划进行复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设区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检查、审核、汇总等工作,保证本辖区内各县(市、区)规划按时汇总上报;(3)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内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包括基本资料收集整理、规划项目的确定以及规划报告的编写、上报等。
6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规划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2006年7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规定办理。
6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如何实施?
答:按照“一次规划、动态管理,分年实施,监测评估”的原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测,每年对实施结果开展一次评估。经批准的规划内项目如需变更应经项目所在移民村组(自然村)绝大多数移民同意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65、如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
答:中央在提高后期扶持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的同时,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一是现有政府性基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66、什么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答:指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的现有政府性资金、中央后期扶持基金的结余部分、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的规划,作为国家安排我省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和依据。
67、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有什么要求?
答:规划项目一定要解决移民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定要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深、做细、做实。具体由省移民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统一制定的规划大纲进行编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原则上每五年编制一次规划。
68、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有何区别?
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是一个落实每人每年600元扶持资金的限额扶持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规划的重点是,直补到人资金的发放范围和扶持到移民村组(自然村)的具体项目,用于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和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扶持规划,由省移民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规划的重点是: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
69、企业如何对口帮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
答:一是水力发电企业首先要通过优惠电价等方式支持本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资;三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招收劳力,安排就业;四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修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70、如何解决中央直属水库遗留问题处理六年规划项目的衔接问题?
答: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后,尚未实施的中央直属水库遗留问题处理2002—2007年规划项目,优先纳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八、后期扶持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
 
71、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原则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资金的筹集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72、后期扶持资金筹集为什么要实行全国统筹?
答:一是考虑到资金来源的稳定性,确保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及时足额筹集。二是考虑到东部省份能源消耗大且经济较为发达,中西部一些省份水库移民数量大、用电量相对较少,难以从本省电量加价中解决,为了体现东部支持中西部的原则,需要实行全国统筹。
73、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一是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二是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三是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四是经营性大中型水库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74、原有的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如何处理?
答:(1)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原有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2)原有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到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保留库区维护基金,原有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具体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3)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口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政〔2004〕文357号)继续执行到2009年12月31日止。
75、我省的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到人如何发放?
答: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发放委托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辖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直补对象开设个人账户,办理移民个人银行存折。银行存折由县级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到户。资金直补实行按季发放制度,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每季度末将直补资金划入移民个人账户。年度内,资金直补对象如有出现不得享受后期扶持直接补助政策的情况,应及时停止发放补助款。年度结余的直补资金报原预算审批部门批准后用于所在移民村的项目扶持。
76、我省的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到人如何领取?
答:资金直补对象凭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发放的移民个人银行存折,到就近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网点领取直补资金。
77、移民个人银行存折遗失怎么办?
答:移民群众要妥善保管个人的银行存折,如果银行存折遗失,移民应按照银行有关规定,立即向原存折开户银行即农信社申请挂失,并办理新的银行存折。移民和相关银行须将新的个人银行存折资料及时报县级移民管理机构。
 
九、后期扶持政策的公开   
 
78、后期扶持政策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及时全面,真实明了,分级负责,便于监督,注重实效。
79、后期扶持政策必须在什么范围内公开?
答:公开的范围是:全省水库库容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水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安置区。
80、人口登记过程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答:主要是公开移民人口登记原则、登记范围、登记条件、登记方式、登记程序、登记时间和地点、登记结果;移民户原迁人口登记,包括户主和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职业、户籍所在地等;登记到移民村的移民人数。
81、人口登记过程有哪些程序要公开?
答:各村移民人口登记情况上报前要在本村显要位置张榜公示,移民群众对登记结果有异议的,村委会应进行核实并公示。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再次进行公示。省、市两级组织核查组对各县上报的移民花名册进行抽查核实,确保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真实有效。经省移民开发局批准的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花名册应在相关的移民安置地进行通告。
82、后期扶持方式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答:主要是公开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原则、具体扶持方式,资金直补对象和项目扶持对象的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直补对象人口变化的处理办法。
83、后期扶持项目选择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答:主要是公开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的原则、依据、要求,列入规划的项目。
84、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有哪些内容要公开?
答:主要是公开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资金直接补助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资金数量、来源、分配及使用情况。
85、后期扶持政策的公开有哪些办法?
答:(一)公示。凡是需要公开的事项在本级决定或报批前都要实行事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如有移民提出异议,必须对相关事项核实后再公示。(二)通告。凡已确定或批准的事项必须实行事后通告,时间不少于7天,并在事项确定或收到文件后10日内进行通告。(三)听证。在项目选择等方面,移民之间或移民与移民村群众之间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可以举行听证会。
86、后期扶持政策公开的分级责任是指什么?
答:分级责任是指:(一)省移民开发局。主要负责公开或提供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其它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的事项。(二)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公开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办法,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情况和结果,后期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等。(三)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公开各村(居)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各村(居)实行资金直接补助的移民人数,其它应由乡镇(街道)公开的有关事项。(四)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公开本村(居)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实行资金直接补助的移民名单和资金发放办法,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其它应由村(居)委会公开的有关事项。
十、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其他方面
 
87、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2006年底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到户的要全部兑现,扶持资金从2006年7月1日起计发。实行项目扶持的,在各地编制好规划的基础上,年内启动实施一批项目。
88、如何解决非农业安置移民的困难问题?
答:非农业安置移民不属于后期扶持范围。对于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89、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三峡工程农村移民与全国其他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一样,按照全国统一的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纳入属地管理。三峡工程的其他移民问题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理。
90、为什么小型水库移民不纳入扶持范围?
答:小型水库是自建、自管、自用、自利的地方工程,与大中型水库相比,工程占地较少,移民人数不多,一般都由地方政府就近调整土地,进行了安置。所以,对于小型水库移民,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91、如何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
答:省政府在对全省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将制定出台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的方案,通过适当提高我省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存在的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具体方案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92、如何解决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影响问题?
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影响。一方面,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重点讲明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区别,阐明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使其他征地拆迁人口明白后期扶持政策的界线。另一方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这些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93、我省选择哪两个库区为试点库区?
答:我省的试点库区是1985年底前建成的东张水库和1986年后建成的棉花滩水电站库区。
94、我省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95、我省实施后期扶持政策出台了哪些配套文件?
答:主要有:大中型水库移民人数核定办法、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办法、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资金直接补助发放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开制度的意见、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培训实施方案、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等。
96、我省与华东地区兄弟省市如何开展省际沟通的?
答:加强与华东地区兄弟省市之间移民工作的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资料信息交流制度,协调处理省际移民工作中的问题。
97、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监督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情况,监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98、如何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的作用?
答:要切实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好乡村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99、我省对严格执行水库移民政策法规严肃工作纪律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条例》、《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在移民安置补偿和后期扶持的范围、对象、标准等方面,不得自行其是,随意扩大政策口子。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做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不得在移民安置补偿和移民人数核定、人口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凡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四是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五是严格执行移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水库移民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及后期扶持资金。六是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公开工作,接受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得暗箱操作,不得损害移民群众利益。七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确定的统一口径开展宣传工作,不得违反有关审批规定进行水库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八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应当保密的内容。九是严格执行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好移民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不得漠视群众诉求,导致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生群体性事件。十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得瞒报、漏报、缓报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十一是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发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监察、人事、财政、审计和移民等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共同维护执行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对违反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工作纪律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0、移民群众如何了解咨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移民群众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需要了解咨询或反映问题,应首先向所在地乡镇或县(市、区)负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信访部门咨询反映,依法依规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有关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县、乡政府或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作出明确答复或表明处理意见;对不属于后期扶持政策范围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把握不准的问题,由当地移民管理机构报政府统一研究后答复或汇总上报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如移民群众对当地政府或移民管理机构的解答尚不清楚的,可以向设区市和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咨询或反映。省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的咨询电话是:0591—87810364(政策法规处)、0591—87813645、87401072(传真)(生产处)。移民群众如发现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有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可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省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举报,举报电话:0591—87403360、87401073(传真)(监理稽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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