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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移民开发局信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admin 日期:2005-12-6 10:03:00 阅读次数: 标签:
导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移民信访是指移民信访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应由本局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局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局移民信访工作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四条 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认真处理移民来信,接待移民来访,及时妥善处理移民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移民信访工作。
     第五条 移民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移民信访人依法信访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处理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移民信访事项。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属于本处室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移民来信来访;
     (二)确定本处室信访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做好信访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管好信访档案材料,定期进行信访情况分析,参加局机关信访情况分析会;
     (三)负责本处室所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反馈和综合汇报工作,对有交叉的信访问题,主动与有关方面配合处理;
     (四)对移民来信来访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局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协同各处室受理移民的来信来访,对全省移民管理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
     2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局领导的批示,交办、转送、督办移民信访事项,对移民信访事项的办理提出建议,协调处理重要移民信访事项;
     3
、协同各处室研究分析移民信访情况,做好年(季)度信访情况统计,牵头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重要信访、信访倾向性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第八条 局长对本局信访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移民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提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接待重要来访,阅批移民来信,研究解决移民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 其他局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协调处理重大、越级、集体上访或疑难信访问题,阅批移民来信,接待移民来访,协调处室之间的移民信访工作。
    
第十条 各处室信访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掌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不徇私情,坚决反对不正之风;树立全心全意为移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文明接待移民来访,认真处理移民来信,如实反映移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依法地处理移民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人提出无理要求的,应当依法作出解释,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第三章 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 移民信访事项的受理
     收到移民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承办处室应当自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承办处室与相关行政机关协商受理。
     第十二条 处理移民来信
     (一)处理移民来信的工作流程是:拆封、阅读、编号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阅、批转(交办、转送)、(督办)催办、回复、结案、存档。
     (二)信件启封时应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启封后,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装订位置应注意便于翻阅),并在来信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收件章或注明收信时间。
     (三)原信登记时,应详细记录来信人姓名(单位名称)、住址(单位住所地)、反映的主要问题、主要诉求等有关内容。
     (四)信件拆封登记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经领导阅批的,应根据领导的批示做好案件的转送、交办、催办、督办及反馈工作。
     1
、局收发人员收到移民来信(包括信函、传真),在拆封登记后及时交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商有关处室提出拟办意见,呈送领导阅示,后根据领导批示办理。
     2
、各处室收到移民来信(包括写给处室负责人的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在拆封(或下载)登记后由处长(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按处理移民来信的程序和原则办理。
     3
、局领导直接收到的信件,经本人拆阅后交政策法规处按规定办理或根据领导批示办理。
     4
、对送来的电报和特快专递,必须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事项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五)对反映的问题不清楚、没有具体行为人的举报材料,原则上不作处理;如果信中反映的情况重要且提供的线索清楚,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处理。
     (六)给来信移民回复,可视来信内容和来信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书面函复、电话回复或电子邮件函复等方式。
    
第十三条 处理移民来访
     (一)处理移民来访总的工作流程是:受理、登记、接谈、解答政策、请示、处理(交办、转送)、(督办)催办、答复、结案、存档。
     (二)移民到局机关上访的,首先由值班处室的值班人员接待,再告知有关业务处室负责接待处理。移民直接到有关处室上访,如所反映事项不属本处室职责范围或有交叉的,应告知相关处室处理。
     (三)接访人员对来访者要做到态度和蔼,文明接待,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询问有关情况,同时受理来访人递交的有关书面文字材料。
    
(四)接访人员要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登记的事项包括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及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等情况。
     (五)对移民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从尊重、理解、关心上访移民群众的角度,加强与来访移民的沟通,稳定来访移民的情绪。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凡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属于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予以答复或返回当地解决的问题,必须确保按时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或因条件所限目前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来访者耐心说明情况,积极做好疏导工作。
    
(六)对电话来访,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能立即回复的,应立即回复;无法立即回复的,应请对方说明联系方式,做好回复工作。 
     (七)接访人员因处理信访事项无法按时上下班的,由秘书处负责落实工作餐或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 集体访及信访突发事件处理
     (一)对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并协调有关处室和属地移民管理机构妥善处理;对信访突发事件,要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要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二)对一些不满处理结果,仍滞留不走或到省委、省政府继续上访的,应及时向省信访局通报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协同处理。遇来访者无理纠缠取闹、严重妨碍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必要时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劝其离开现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通报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三)遇来访者患有危、急疾病,以及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服药自杀的,应当采取紧急抢救措施;遇来访者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的,应迅速通知卫生部门处置。
     (四)凡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到省委、省政府大门口等重点区域现场处理移民上访事件时,局相关处室的同志必须按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第十五条 移民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
     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复查、复核请求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十六条 移民信访的督查督办
     (一)登记立项
     凡列为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登记立项;对久拖不决、涉及面较广、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要信访事项,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二)拟办交办
   
督查督办事项立项后,经办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进行交办。拟办意见应明确交办方式、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事项之日起,一般应在60日内办结;必要时可视情确定办结时限。
     (三)督办催办
     在规定时限内承办单位未办结事项的,应及时跟进督办,并要求承办单位说明理由或书面报告进展情况;督查督办主要采取发函督办、电话督办、派人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
     (四)办结反馈
     对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有关承办单位在案件办结后,应以组织或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省局报送反馈汇报材料。反馈材料应一式三份,局、业务处室和政策法规处各报1份。对无故拖延不办、汇报材料不真实、处理意见不妥当以及其它影响督查督办质量和时效的,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信访告诫。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向有关领导或地方党委政府提出追究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第十七条 信访文稿办理
     对按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移民管理机构处理意见明显不当等信访事项一般作发函交办(督办)处理。对需要有关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一般掌握、了解和处理的信访事项作发函转送处理。各处室交办、转送、督办信访事项,应交由秘书处统一编号、登记,后呈局领导签发。
     (
)交办函的编写要求
     1
、标题规范,便于查询;
     2
、主送机关名称或分送人姓名要准确;
     3
、正文要交待清楚移民信访人的姓名、地址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建议及诉求等,概括得当,文字简练;
     4
、结尾要说明发函的目的,要求承办机关或单位将处理意见与信访人见面,并反馈办理情况。
     (
)转送函的编写要求
     除不要求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外,其他要求与交办函相同。
     (
)督办函的编写要求
     首先要交待清楚督办的信访事项,包括原交办函的函号、日期、主要内容等,其次要写明督办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
)回复函的编写要求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回答和说明问题;要有针对性和说服力,注意效果;要注意保密,不得将不该信访人知道的情况告诉信访人。
     第十八条 对于揭发控告领导或干部职工的信访件,需要转办的,只可转到被检举者的上级单位处理,有些可视情只转摘录件,不转原件,或删去来信来访人姓名;严禁隐匿信访件或将举报材料转到被检举者手中。
     第十九条 涉及两个以上处室或移民管理机构共同办理的移民信访事项,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中一个处室或部门为主要承办机构,其他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办理。
     第二十条 局机关可以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移民信访处理工作,运用教育、咨询、协商、联调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移民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必要时可以组织移民信访听证。
     第二十一条 移民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利于移民管理机构改进工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应当认真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四章  工作纪律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移民信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信访工作纪律,在办信接访过程中,不得擅自向信访人就信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不得接受信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不得隐匿、丢失或擅自销毁信访材料;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转给或泄露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单位或个人。
移民信访工作人员与移民信访人、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办理而不予受理、办理的;
     (
)对收到的移民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
     (
)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拖延、推诿或不按规定期限报告处理结果又不说明理由的;
     (
)将控告、检举材料转给或泄露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单位或个人的;
     (
)隐匿、丢失或擅自销毁信访材料的;
     (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
     (
)对重要信访事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移民信访的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移民信访事项的登记分为:受理登记、转受理登记、办理登记。信访经办人员应及时认真填写《处理移民来信登记表》、《接待移民来访登记表》,详细记载移民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转受理情况、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的时间及方式等。
      第二十五条 移民信访统计包括定期统计和不定期统计。定期统计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如年、季、月),定期将移民信访工作的有关数据、情况形成报表或书面报告;不定期统计是指不定时地对信访工作的某一段时间、某一个方面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把握移民信访活动的规律。统计数据要客观准确,统计报表设计要科学规范,统计资料要注意保管存档。
     第二十六条 移民信访统计内容
     (
)移民来信来访情况统计;
     (
)移民信访分类情况统计;
     (
)移民信访突出问题统计;
     (
)交(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统计。
     第二十七条 各处室信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移民信访档案材料的分类、收集、立卷和保存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移民开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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