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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图):2006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十件大事

作者:admin 日期:2007-2-27 8:23:00 阅读次数: 标签:
导读:

2006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十件大事

     一、全省各地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按照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启动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

     二、贯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精神,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进入监管实施阶段。

     三、12月16日至17日,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试点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国家水库移民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昌平,副省长苏增添出席会议。省移民开发局局长蔡伟以及龙岩市政府代表在大会上做典型发言。

     四、我省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办法。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在今年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6】12号)。

     五、全省深化“平安库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表彰会上,省政府库区移民开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福建创建“平安库区”经验得到中央有关领导的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六、库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被省委、省政府纳入农村培训计划项目,开辟了库区移民转移就业工作的新途径。

     七、“阳光库区”创建向纵深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全面采取公示、通告、听证、表决等形式、对人口登记、扶持方式、项目选择、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操作办法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充分体现移民意愿,接受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通过全面调查,全省小型水库移民状况已基本摸清。调查的数据资料有利于确保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进行科学决策,制定规划。

     九、全省创建“小康库区”试点工作在有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启动,库区移民持续增收。各级政府及移民管理机构对三峡移民的稳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三峡移民逐步融入当地社会。

     十、“温暖在库区、倾情为移民”活动取得实效。全省各级政府和移民管理机构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开展系列送温暖和为移民办实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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