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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采取“四有”措施

作者:admin 日期:2008-9-8 11:34:00 阅读次数: 标签:
导读:
泰宁县“四有”措施促进移民村庄面貌常洁常新
 
    一是有一个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家园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园清洁行动项目实施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二是有一套可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对村庄环境卫生、垃圾清理、杂物堆放、家畜圈养等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村庄门前落实“三包”责任制,绿化树木实行挂牌认养。三是有一笔保障管理经费。将环卫经费纳入村财预算,常年配备1—2名清扫保洁人员,投入资金建设垃圾收集池和焚烧池,实现垃圾定点存放、定点处理。四是有一支热心管理队伍。组织老干部、乡人大代表及老年协会员成立环境卫生督导队,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定期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监督整治。(泰宁县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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