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四有”措施促进移民村庄面貌常洁常新
一是有一个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家园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园清洁行动项目实施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二是有一套可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对村庄环境卫生、垃圾清理、杂物堆放、家畜圈养等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村庄门前落实“三包”责任制,绿化树木实行挂牌认养。三是有一笔保障管理经费。将环卫经费纳入村财预算,常年配备1—2名清扫保洁人员,投入资金建设垃圾收集池和焚烧池,实现垃圾定点存放、定点处理。四是有一支热心管理队伍。组织老干部、乡人大代表及老年协会员成立环境卫生督导队,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定期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监督整治。(泰宁县移民局) |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网由福建省移民开发局设计维护
网站编辑部电话:87810364 传真:87401075 邮箱:admin@fjym.gov.cn 备案号:闽ICP备05034302号
建议:最佳浏览分辨率为1280×1024 IE6.0以上版本
CopyRight 2005-2010 WWW.FJYM.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页面执行时间4.5000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