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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05-11-7 10:29:00 阅读次数: 标签:
导读:
闽政移文〔2005〕147号
 
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保护好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和谐,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化对推行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去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建设阳光库区全面实行移民工作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今年4月我局又下发了《关于深化创建阳光库区抓本级活动的通知》,对全面推行移民工作公开制度、创建“阳光库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创新,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形式较单一,方法不科学,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倾向。这些问题不仅妨碍了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而且与推进依法移民工作,完善移民工作制度、体制、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移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不相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移民管理机构行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稳定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移民的重要举措;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移民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移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移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突出加强对移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推动移民安置工作改革,促进依法移民,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构建稳定和谐库区社会服务。
     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移民工作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的工作目标,要与深化移民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移民干部行政能力和建设务实、创新、为民、廉洁、高效的移民管理机关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要使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成为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移民工作透明度,并与各地开展的村务公开相结合,使移民管理机构与移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更加有效保障。要与创建“平安库区”、实施移民“解困增收工程”和“培训就业工程”相结合,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责任制相衔接。通过创建“阳光库区”工作,更好地促进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项目实施的效果,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
     三、大力拓展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适应新形势移民工作发展的要求,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在拓展政务公开中深化创建“阳光库区”工作。
     要突出重点和拓宽内容。要把移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移民工作基本情况和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抓好依法公开、形式多样、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等重点环节。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思路和方法,采用有效的载体和方式,不断拓展公开事项的广度和深度,真正让移民群众明了、知晓、满意。要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移民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继续通过政务公开栏、会议、公开办事指南、公开(宣传)手册、明白卡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听证、对话、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移民工作和项目资金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网站建设,逐步推行网上申报、审批、查询、咨询、投诉等,为基层和移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要根据不同水电站库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公开事项的深化、细化工作。对直接关系每户移民利益的事项,必须公开到户,有据可查。
     要突出研究和加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针对在建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十分敏感、移民群众反映较多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移民群众不认可、不接受和公开不彻底、不全面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及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公开材料的归档制度,使移民有疑问可以随时查找、咨询,提高公开的有效性,增强移民群众的认可程度。
     四、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实行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要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本部门、本系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下级移民管理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把政务公开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的村务公开工作相衔接,确保移民工作公开制度纵向公开到位。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除移民管理机构自评外,还要适时组织移民群众、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移民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移民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要建立长效机制。要着眼于构建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建立健全“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移民参与”的运行机制。
     要加强总结和宣传工作。各地要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示范点的工作,注意抓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典型。既要有县(市、区)的先进典型,还要有乡镇、村的先进典型;既要有已建水电站库区和三峡移民安置地的先进典型,还要有在建水电站库区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典型在深化政务公开、创建“阳光库区”工作中的带头、示范、引导作用。我局将在《福建移民》等刊物和网站上选登一些先进典型材料,并在适当时候召开一次创建“阳光库区”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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