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的意见 闽政移文〔2008〕42号
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海峡西岸库区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选择100个建制村或自然村(安置点),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省委关于建设有海峡西岸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农村的部署,实施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着力发展经济,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培育和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康库区示范村,打造库区新农村建设的品牌,积极探索新路子,创出新经验,带动全省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实施原则 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择优选择一批移民人数比较集中、经济发展较好、基层组织比较健全、工作基础较扎实、群众比较认可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移民建制村或自然村作为小康库区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根据各示范村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小康库区建设的目标要求,确定每年的建设内容、重点,实施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整体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实现库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重在示范,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各示范村的优势和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示范村发展模式,培育和树立各具特色的小康库区示范村,如工业带动型、旅游服务型、劳动力转移型、特色产业主导型、闽台农业对接型、生态文明型等,积极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发挥示范村的典型带动、品牌带动作用。 (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移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移民意愿,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不加重移民负担,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着力改善库区民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移民增收,确保移民得到实惠。要激发移民自主创业热情,营造鼓励移民干事创业,支持移民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发挥移民的主体作用。 (四)政策扶持,合力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移民主体、社会推动的库区新农村建设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积极主动与当地发改、财政、农办、交通、水利、建设、农业、卫生、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从规划布局、政策取向、资源配置、服务保障上向示范村倾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示范村的投入,形成互动联动、有效推进的合力。 三、实施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库区实际,示范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提高库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库区服务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移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库区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至2015年,提前2年实现我省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创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的全面小康库区示范村品牌。基本目标要求是: ——经济发展较好较快。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实现经济较好较快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生产设施更加完善,农业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村道通畅,饮水安全,广播、电视、电话设施完备;村有卫生所(室)、文化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场所; 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现村庄布局优化、村落绿化、庭院美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 ——移民生活质量较高。移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县(市、区)农村人均水平,生活资料更加丰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生活安康宽裕。 ——移民群众素质良好。移民生产经营技能、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养明显提高,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移民。 ——文明和谐风尚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文明乡风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养成,依法治村水平进一步提高,移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库区社会文明、和谐、安定、有序。 ——实现省确定的全面小康的其他标准。 库区全面小康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近期(2008—2010年)要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移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所在县(市、区)农村平均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67%; ——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实现进村和村内主干道的道路硬化,村通自来水、广播电视,农户电话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80%以上的移民后备劳动力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劳动力的移民户达到户有一业或有一人转移就业;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活饮用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农村卫生安全标准,垃圾和污水治理达到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验收标准; ——平安和谐局面形成。“平安库区”和“阳光库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移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社会安全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 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同时,不同类型示范村的目标必须体现特殊要求,具有较强直观性、示范性,并力求达到所在县(市、区)的领先水平。产业发展示范村,要求其主导产业在全村经济总量和移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30%以上并逐步提高;培训就业示范村,要求通过培训实现劳动力转移及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全村劳动力总数和年人均收入的50%以上并逐步提高;社区文化示范村,要求其经济发展处于领先水平、文化设施完善并具有特色和影响力;闽台农业对接型示范村,要求其在对台农业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并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示范村,要求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处于较高水平,生态环境和社会风尚良好。通过三年努力,对已列入省级示范村的,要力争在全省考评中达到一流水平;对列入设区市或县(市、区)新农村示范村的,要走在当地的前列。 四、实施任务 (一)突出示范发展,精心筛选项目。要根据当地的优势和特色,选好示范类型。要以示范类型为主攻方向,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精心筛选好项目,突出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提高示范水平。 (二)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移民增收。发展各具特色的经济,打造库区特色的精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增效、移民增收。有条件的村要积极发展农村工业、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移民增收渠道。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着力解决示范村的道路、饮水、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完成进村和村内主干道的道路硬化、饮用水达标等工程,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移民生活的条件。 (四)加强家园建设,促进人居环境优化。从当地实际出发,优化整体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示范村改旧建新或配套设施的完善,组织实施库区“家园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整治,促进村庄布局优化、村落绿化、庭院美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 (五)实施“培训就业工程”,促进移民素质提升。加强以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为重点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移民致富本领;加强移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就业竞争能力,加快劳动力转移,实现一户一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落实责任,专案运作,专人负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省、市、县移民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省局主要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意见、考评办法等规范,加强指导和监测,总结推广典型;市级移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日常督查、综合汇总和考评;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协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示范村制定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抓好项目实施和自查验收总结,确保每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深入调研,搞好规划。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要深入示范村调研,摸清摸准实情,统筹考虑示范村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地编制2008—2010年3年规划,围绕示范类型,突出重点和特色,精心选好项目,逐项查看、审核。规划要与2006-2010年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相结合。原来没有列入后期扶持或发展规划的,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编,并纳入年度计划,确保项目实施和完成。 (三)统筹协调,落实资金。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加大对示范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落实建设资金。一是有关部门的涉农资金。包括“农村路网工程”、“六千水利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家园清洁行动”等项目和资金;二是县、乡、村扶持和移民自有资金及社会资金;三是省局根据各地配套资金数额大小和建设项目酌情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做一项、成一项,发挥效益。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核。要加强对“小康库区百村行动”的管理和指导。一是建立省、市、县移民管理机构领导和处室(科股)挂钩联系小康库区村的制度,加强面对面分类指导。二是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示范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小康库区百村行动”工作简报制度。市、县(区)在每双月5日前上报《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简报》中增加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的内容,省局将适时进行通报,促进落实。四是搞好项目和年度综合验收,坚持标准,由市、县(区)组织验收,省局抽查复评,实行动态管理,对确实达不到要求的示范村予以剔除。 (五)总结经验,扩大宣传。要认真总结组织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的重要意义,实施成效、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小康库区百村行动”实施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重视发挥小康库区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实施“小康库区百村行动”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和做法。全省要在各地综合考评验收和推荐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十佳小康示范村”,大张旗鼓地宣传,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整体推进库区新农村建设。
附件:福建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小康库区百村行动”名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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