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后半个月核实,我办顺利完成了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缴入库的清算事项。回顾2009年,我办高度重视2009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监缴和清算工作,将认真严谨、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始终,严格把好以下“四关”: 一、把好日常监缴关 日常监缴工作中我办注重过程控制,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严把日常监缴关: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申报制度,要求企业每月按时上报;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间督办电网公司、代理银行对应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于每月15日前及时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三是每月及时与代理银行对帐确认征收基金入库情况,并核对征收基金的缴纳情况,确保资金入库时效。 二、把好资料信息关 一是认真审核企业申报缴纳表、电力营销报表及会计报表,并登记相关台帐;二是要求代理银行每月报送《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汇缴资金报表》;三是每月及时上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征缴月报表。 三、把好年度清算关 一是认真细致开展年度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缴入库清算工作,如2009年清算过程中发现企业电力营销报表与电力经济分析表的销售电量存在差异,企业充分沟通了解后,找出了差异原因,更正了报表数字;二是督促企业及时将应清缴入库金额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四、把好重要时点关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从1992年开始征收至今,经过多年专员办人的共同努力,到2009年底顺利圆满结束。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的规定,从2010年开始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改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由地方财政厅负责监缴。为此我办一方面认真对待本次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清算事项,为历时18年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监缴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同海南省财政厅联系衔接事项,关注和跟踪交接的程序、方式,实现顺利、平稳过渡。(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李佳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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